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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税种“零散税”合法性遭质疑

发布时间:2022-06-30 14:14:22 阅读: 来源:密封条厂家
新税种“零散税”合法性遭质疑

8月1日起,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,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,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。一方面国家在给小微企业减负,一方面一些地方却在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,这其中征收“过头税”是典型的做法,而最近各地又冒出了一种新税种——“零散税”。

不过,各地却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,狠抓“零散税”征收。由于“零散税”没有一个正式身份,也没有正式的定义,根据各地税务部门对“零散税”征收的做法,初步判断“零散税”主要来源于小企业、个体户、小施工队等零星分散的税收。

但“零散税”种类繁多,如集贸市税收、非住房出租(自营)税收、建筑队税收、农村非农用途的车船税等。一名村干部在征收“零散税”的日记里提到,早晨5点钟起来和同事开始“零散税”的征收,因为是集市,人们起得很早,一些门市早早开门营业了,经过一天口舌,虽然收获不是很大,仅仅600多元,但是村内的营业户基本收完了。

各地在运动式的征收过程中,“零散税”逐渐成为增长亮点。河北晋州市财政局三项举措促收入,其中举措之一就是“加强小税种和零散税管理”,财政收入今年1~5月份共完成44050万元,同比增长22.65%。《商洛日报》称,商南县地税局通过狠抓“零散税”管理等举措,上半年共完成税收收入7400万元,占年计划任务的52.1%,同比增长28.1%,税收收入实现逆势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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